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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一网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741794186/2020-037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08:33:38
发布机构: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湖北省数字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湖北省“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和《2020年湖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 年,围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实现事项管理全统一、业务系统全联通、统一受理全覆盖、重点事项办理全提速,确保线上1000 项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省市县乡村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推动国垂系统以及尚未打通的173 个省级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成首批省级78 个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实现 9项“一事联办”主题服务全省推广,“鄂汇办”实现 1000项以上服务事项“掌上办”,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事项基础

    1.精简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聚焦市场主 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再取消、下放或调整一批与企业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就业创业及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0月底前

    2.统一事项管理。优化调整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出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清单,梳理编制乡村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统一事项名称和大小项,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事项管理系统,并按程序将事项所涉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法定化。出台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规范、调整程序、法律责任等,确保事项管理于法有据。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3.推行标准化审批。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标准,明 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标准化要素,做到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权力类型、申请材料等 48个要素全省统一,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域实现无差别受理、标准化办理。牵头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4.推动场景化应用。对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最小 颗粒度原则,细分具体业务办理场景,同步编制服务指南,开发省政务服务网导引功能,按照具体办事场景引导企业群众网办、快办,推动实现“网上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牵头单 位:省直有关部门,省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二)提升服务效能

    1.提升“鄂汇办”功能体验。推动网办事项向移动端迁移, 推动各地各部门上线更多高频、特色服务事项,开设更多旗舰店、服务专区,实现 1000项以上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聚焦社保、医保、不动产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查询、缴费、预约、线上办事等一键操作。开通“鄂汇办”头条号、抖音号第三方平台账号,多渠道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扩大“鄂汇办” 影响力。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2.打造专属空间。持续推进“一人一企一档”建设,以用户为中心,以日常高频常用归档数据为重点,为企业和群众打造“一次录入、自动归集、多次复用,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的个性化专属数据空间,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减少信息填报, 加强证照到期、办件进度等主动提醒等功能,提升数据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政务办,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3.深入推进“四减”。建立“减时限、减跑动”办件核验机制,推动“减时限、减跑动”相关指标落地落实。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全面清理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建立全省统一的事项材料库,规范材料名称、内容、数量、介质、 审查要点等,为“减材料、减环节”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加强电子材料应用,结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专属空间和“鄂汇办”移动端实现线上线下“亮证”,推动实现凡是材料库中 已有的材料,原则上免于相对人提供,凡是能够共享电子证照 的,原则上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政务办;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4.深化线上线下融合。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 推行“一窗通办”,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审查要点知识库,推动实体大厅综合窗口受理改革,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制定《湖北省 12345热线省市平台整合对接技术规范》、《湖北省12345 热线平台诉求归口规范》,实现诉求受理办理全省统一标准,提升诉求数据管理、分析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12345 坐席人员培训和考核督办,完善 12345平台诉求回访、差评整改反馈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务办,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5.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政务服务进社区、进村湾,使基层群众实现高频事项就近办,基本实现全城通办、 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 月底前)

    6.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承办单位全覆盖,评价与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三对应”,评价结果、问题整改“双公开”。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三)加强改革联动

    1.推进“一事联办”。选取 9项办件量大、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一件事”,进行业务流程整合再造,明确责任主 体、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要素内容,建立“一件事”全省通用标准规范。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开发“一事联办”专属模块和业务系统,并完成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牵 头单位:省政务办,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9月底前

    2.提升开办企业获得感。推进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服务平台接口建设,实现“一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就业登记、参保登记等开办企业事项。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开办 2 个环节1 天内办结 0费用,并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3.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一口进出,实现申请材料信息“一次提交、多次复用”。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武汉、襄阳、宜昌市区改革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8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 60个工作日内,支持其他市州参照开展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4.便捷企业纳税缴费。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次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 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再压缩10(牵头单位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5.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 APP,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体验。开设获得电力网上服务专栏,实现获得电力业务申请提交、办理资料传递、服务质量评价、进度查询等全部业务线上办理。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6.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记业务,实现登记、缴税网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下核对,探索发放电子产权证。一般登记 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 3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四)强化基础支撑

    1.搭建统一受理平台。统一开发省统一受理平台,制定全省统一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完成国垂、省垂及地方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消除信息孤岛,全面实现企业群众办 事“只进一网、认证一次”。牵头单位:省政务办,省直有 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 9月底前

    2.加快业务系统联通。强力推进业务系统对接工作,打通地方、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特别是推动国垂系统以及尚未打通173个省级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彻底消灭数据孤岛,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牵头单位: 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3.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启动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程, 提升网络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完成四级纵向网络建设、市州政务外网互联网区 IPv6改造工作、省政务外网广域网 IPv6造工作。以可视、可管、可控为目标,依托省级政务云,整合省直部门和市州行业云、区域云,建立统一的云资源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全省政务云资源“一屏全览、一键可达”。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4.加强数据归集治理。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汇聚,丰富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库和各类主题库,研究建立数字化分析模型,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开展数据清洗比对。加快数据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形成“汇集-分析-研判-推送-核查-反馈”的数据应用闭环。2020年底前,完成 6 个基础数据库和30 个专题数据库的数据归集和治理。(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5.加强数据共享开放。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目录和相关标准,建设政府数据开放(互联网)平台门户,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 有序推动政务数据向企业和公众开放。进一步梳理更新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和信息资源目录,完善省、市数据共享机制。2020年底前,完成数据开放门户开发建设。牵头单位:省政务办,省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

    6.加强电子印章和电子文件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 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 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加强“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 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系统建设。全面启动电 子印章应用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 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7.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研究制定《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安全保护规范》 等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实现政务数据充分共享、安全利用、 有序开放。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监测,落实关键信息基础 设施的安全运维工作。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 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012 月底前)

(五)做好衔接协同

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加强“一网通办”与“一网通管”的密切协同,推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扰动。

    1.推行“照单监管”。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 项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法定依据和统一标准,全面梳理各级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形成监管事项“一张清单”。推行“照单监管”,实行清单之外无监管,杜绝随意监管、越权执法。牵头单位:省政务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0月底前)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并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度对接。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统筹制定抽查计划,推进抽查检查结果公开公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推进联合监管。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基础,推 动各地各部门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事项通、用户通、业 务通、数据通”。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4.推进精准监管。优化监管数据中心建设,加快监管数据 对接,完善各类监管数据库。在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金融监管等领域,建立虚假药品广告监测、非法销售药品、非法销售医疗器械、非法集资等风险预警模型,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投 诉举报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分析研判风险情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推进精准监管。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省推

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每月考核通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网通办”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鼓励大胆创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经验做法,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围绕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质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一网通办”的功能成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推介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各级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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