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741794186/2021-5055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10:16:55 | |
来源: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研究制定了《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我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已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对接的各类电子交易平台。
三、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做好平台管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督促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及时将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平台。
四、民间投资项目及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五、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报市政府不定期调整。
六、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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