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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741794186/2023-267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17:45:00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市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为统领,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牵头的企业开办“2半0”成果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通过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服务保障作用,务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工作部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做好工作谋划和部署。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宣传计划方案等制定,筑牢法治建设工作根基。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并结合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行审发﹝2021﹞8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涉企行政执法的相关科室通过执法案卷、诉讼复议案件、群众投诉等多种途径查摆问题。督促相关责任科室针对自查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漏洞堵塞到位、机制优化到位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厘清行政执法权责边界。为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界定部分事项部门间职责边界的请示》,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的请示》,市政府已发文对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及时厘清行政执法职权边界;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十堰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建立四个月一次的常态化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6-9月抽评行政许可案卷68卷;推进审批服务机制创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政审批机制,起草了《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初步梳理拟推行审批信用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48项,已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目前正修改完善,后再行提交市政府。报请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现场勘验工作的通知》,推行现场勘验事项优化措施清单28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的22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制定出台了《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制度》等文件。三是开展“清规章、清规范性文件、清证明事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相关的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共18个,报请市政府印发的文件有8个,我局印发的文件有10个。其中,有4个文件因原机构撤销、文件期限已过等原因现已失效,其他14个文件均继续有效,不存在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业务科室梳理涉及我局的证明事项以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相关举措。经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确定我局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1项,第二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17项,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实施。同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我局关于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1例,已被选送省司法厅参加全省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完善法律顾问议事咨询工作机制,为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咨询、服务作用。全年参与处理涉法问题10余起,代理诉讼案件11起,协助审核相关合同、协议50余份,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弘扬工匠精神,岗位大练兵”为契机,采用全局集中学习与科室分散学习相结合,周末学与夜学相结合,法治讲座与个人自习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全局在职干部作《安全生产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二是强化“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市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大厅LED显示屏、触摸屏、局网站、微信、QQ工作群、海报、组织知识答题等形式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四进”实践活动。结合“创文”志愿服务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组织志愿服务者和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阐释好法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志愿提供法律服务,解答居民办事难题和法律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懂法、用法工作环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审批”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879项减少至215项,减幅达75.5%。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111个大项284个办理项全市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减至法定时限的75.2%。同时,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累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5项。二是巩固企业开办“2半0”成果。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两个环节,半天办结,全程零费用。全市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企业开办大礼包”10000余套,赠送公章50000余枚,为企业节约费用约230万元。将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环节实行“一照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推进企业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改革。企业简易注销实现全程网办即时办结。入选省委依法治省办评选的2020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三是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十堰样板”。制定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等五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45、40、35、30个工作日。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7类优化30条措施。在全省首创了人防、抗震许可证照电子化。在竹山县、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开区等地探索开展了“容缺办理”“七证同发”“互联网+中介服务”“企业吹哨,政府销号”等创新举措四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市、县两级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完备率100%,汇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55万余条,注册监管执法人员3831个,处理风险预警线索36条,发布监管动态、监管曝光、政策解读等监管信息264条。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组织梳理发布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市本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1005项,严禁超清单(目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二是积极开展“跨域通办”。市级已与安康市签约“跨省通办”,10个县市区分别与3省2直辖市9县签订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平均对接通办事项超过80项。推进“襄十随神”市级230项、县市区级126项高频服务事项区域通办。组织各县市区签订“市域通办”合作协议,并发布“市域通办”清单2批次共计174项。预计年底前“跨省通办”“襄十随神”通办“市域通办”办件量将分别达5000件3000件4000件以上。三是落实“综合窗口”改革。设置办事大厅“一窗通办”窗口,按照“前台综合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已纳入5个市直部门18个事项,市政务服务大厅全年办件量预计达510余万件设置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制定并印发《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明确“综合窗口”运行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业务运行流程,统一相关文书模板和业务流转程序,加强审批环节管理四是健全帮办代办服务制度。落实投资项目“首席服务官”机制,对42个市领导领衔的“首席服务官”项目和省级重大项目逐一明确联系领导和联络员,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需求清单,主动上门帮助解决问题29个,协调办理手续82项。建立1922人的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人员队伍,已累计为东风智能装备产业园等103个项目提供“一对一”服务9300余次。五是“一网通办”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市政务服务共享互通大数据中心项目。市、县、乡、村四级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15.58万项,市、县两级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达99.4%,即办件比率达30%以上。在“鄂汇办”中发布37项高频服务便民事项。扩大“一事联办”覆盖面。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35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梳理完成92项导引式服务主题事项上线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工作方向

(一)行政许可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存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 、决定环节的各项具体要求执行还不够到位,部分业务审批权限不规范。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仍需继续提升,存在对申请资料的审核不严谨、不细致的问题。审批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归档不及时的问题也一定程度存在。下阶段,我们将立足规范高效推进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意识。避免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增强。“审管分离”的基础上有效实现“审管联动”还有所欠缺,审批与监管的良性互动、有效衔接还不够。下阶段,我们将在深化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审管联动机制,协同高效推进审批与监管的良性互动,增强与行业监管部门的配合沟通,进一步规范协调配合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等,根据部门职责,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化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的层次。

(三)推动许可事项向基层延伸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在响应基层需求,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把更多便民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基层,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上还做得不够,对下放后对基层的指导还有待加强。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对改革的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放眼全局,做好协同一致,抓好行政审批的全链条下放,全流程指导,促进形成全方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事项放下去,把效率提上来。

                       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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