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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741794186/2023-100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15:45:00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2年,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打造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各项改革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抓好责任落实,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亲自推动,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强化法治机关建设。二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明确细化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实行工作计划清单化管理,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宣传计划方案等。落实《法治十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十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制定市行政审批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规范推动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事项会前充分酝酿沟通。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和疑难业务工作,均经集体讨论决定,把“依法、依规、依纪”挺在前面。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选聘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议事咨询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咨询、服务作用。做好项目合同、重要协议的风险审查与防控,会同法律顾问全年审查各类合同协议48份,提出合理化建议百余条。参与矛盾纠纷、重大决策等涉法涉诉问题处理近10余次,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实施政务公开固本工程。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实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2022年度公开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乡村振兴、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11500条,发布政策解读172件;建立政民互动网络通道,公开征求23件政策文件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15440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延伸至乡镇(街道),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发布乡镇(街道)乡村振兴、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等信息3500余条。

(三)强化学习引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和法治素养。一是明确重点常学常思。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安排,结合工作需要计划好“双周”政治学习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中央法治建设重要理论及习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专项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知识储备。二是专题普法学思践悟。深入开展普法“一月一主题”活动,通过政务服务中心LED显示屏、触摸屏、微信、QQ工作群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到包联社区、村委会联系点开展宪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长江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宣传教育、知识测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播放相关视频、宣传语20余条次。三是学用结合以学促用。组织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讲座,弘扬和谐家庭观。通过线上线下相方式,对全市行政审批局系统开展“行政法基础知识”“规范行政执法创新”业务培训,100余人次参与培训。

(四)严格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资格清理,推进执法人员全员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共抽评2021年9月-2022年6月办结案卷185卷,排查问题800余条,督促落实整改“回头看”。巩固强化执法成果,编印《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办”指南》,明确各环节规范要点,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显著提升。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组织对《十堰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方案试行)》等5个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确保顺利出台。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回头看”,对2021年前制定2项政策文件措施予以清理废止。三是筑牢底线防范风险。制定局党组《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扎牢风险防控制度的“笼子”。四是规范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制定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共梳理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15项,县市区级50项,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系统涉及安全生产审批的业务规范督导。制定市行政审批局《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提前介入服务操作规范》,明确一次性告知、靠前预勘验、发放提示卡、引导信用承诺、贴心“帮代办”等举措,建立首问负责、部门会商、信息推送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审批行为。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改革创新服务提速。推行企业开办“一链通”模式。打造“一链通”审批服务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即办即批、即批即得。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配备“自助秒批一体机”16台,“一链通”上线“i武当”APP。企业开办申请材料减少6件,6个环节减至1个, 2.5天时限减至全流程半天办结,零成本。累计赠送10900余套“企业开办大礼包”,包括5枚印章、税务Ukey、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节省企业成本600余万元。二是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十堰样板”。政府投资、社会一般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审批时限压减为70、50、30天,比省定目标减少10天。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一般工业类等五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同比减少5天。审批事项由81项精简整合为38项,减幅53%;全流程申请材料由407项减少为69项,减幅83%。全市工改系统办理审批事项8000余件、2000余个项目。发布《十堰市重大项目全程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全市“帮办代办员”和“首席店小二”两支队伍,帮办代办重大投资项目133个、总投资额213亿元。三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市、县两级分别认领发布监管事项982项、7779项,实施清单完成率100%、完备率100%。汇聚监管行为数据264.16万条,其中行政检查信息263.61万条,行政处罚信息2618条,行政强制信息264条,其他行为2659条。注册监管人员16456人,处理风险预警线索40条,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1841条。

(六)坚持利企便民,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实施“一网通办”提能工程。全市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99.97%,减时率达83.46%。上线“我要开药店”等72个“一事联办”主题,梳理94项导引式服务主题事项上线“一事联办”专区。累计办理“一事联办”已业务4983件,实现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减少83.3%、办理时限减少70.7%、申请材料减少40.5%、办理环节减少75.1%。二是实施便民服务强基工程。提请市政府印发《十堰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新建、改扩建全市630个便民服务中心(站),开展4轮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明察暗访。联合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群众评”活动,共收到群众评价1.98万条,满意度达到99.93%。三是实施“一门”“一窗”创优工程。市、县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130个乡镇(街道)、1911个村(社区)事项进驻率达到95%以上。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市县级大厅“综合窗口”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四是实施“跨域通办”扩面工程。与10省2直辖市22个市县实现“跨省通办”,平均对接通办事项超过140项。“省内通办”312项高频事项实现通办,“襄十随神”市县两级实现356项事项区域通办,126项高频事项实现“市域通办”。全市“跨省通办”“襄十随神”通办“市域通办”办件量分别累计达2.65万件、1.2万件、1.06万件。

(七)健全监管体系,推进综合监管提能。一是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和远程异地评标被省公管局列为全省突出单位表扬。我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出台改革方案及操作规程,184个项目评优择优,成效显著。二是“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被省营商办列为先行示范。指导全省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执法大队”在房县挂牌成立,丹江口市和郧西县分别组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执法大队或综合监管办公室,实现了统一机构受理、处理举报投诉、办理案件执法,解决了执法力量分散、职责权限不清、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三是完善预防监督机制。制定《十堰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谈话制度》,规范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强化招标投标监管,助力政府重点项目高效落地。强化评标专家管理,落实评标(评审)专家“全省一库”改革要求,在全省较早全面启用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立专家常态化征集审核、动态考核、退出管理等机制,严把“专家关”,切实提高评标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理念还不够深入,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普遍年轻,存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岗位执法经验不足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环节的把握还不够准确,规范执法的观念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革有待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效率有待提高。当前,审批制度改革中还存在减、放审批事项不彻底问题。一方面,企业和群众对审批权限下放,减少审批层级有需求,另一方面部分县市区承接事项单位力量不足,技术配备与业务能力不匹配,承接能力不够。事项下放后,对县市区的指导、培训、监管没有完全到位。 

(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合力有待加强,服务水平仍需提升。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尚未形成规范、高效的强大监管合力,部分监管领域存在争议。相关工作制度、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协调作用需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没充分调动。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立足“八五”普法,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政务服务等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探索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拔高执法工作水平。立足规范高效推进各项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三)狠抓改革攻坚实效,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对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围绕法治化建设要求,放眼全局,协同一致,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链条下放,全流程指导,不断拓宽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展现改革实效。

(四)落实联动监管机制,开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局面。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作为综合监管部门,要巩固“评定分离”改革、综合监管试点改革成果,继续发挥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充分协调联络,各司其责,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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