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741794186/2023-0462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15:30:00 | |
发布机构: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无 | 效力状态: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建设改革措施,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公管局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至12月。
二、检查对象范围
2022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三、检查内容
1.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
2. 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3. 评标专家。重点查找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思想业务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动能与效能。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做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执法用车等事宜,检查时间应避开企业生产经营高峰期。
(二)严格抽查程序。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三)严肃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要按照省、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要求,严肃、认真、客观地实施监督检查。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形成监管闭环。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具有管辖权的参与部门依法处理;发现不属于参与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责任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023年1月17日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或“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