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13日 15:58:42 | |
发布机构: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无 | 效力状态: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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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文字说明
2、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格说明
3、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报告
4、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库项目绩效自评表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会同市审改办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图审、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市、县、乡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评。
(六)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审核市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政务(商务)服务事项。
(九)负责对进驻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相关部门。
(十)受理对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承担市行政审批局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单位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党群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由12个内设机构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服务科、社会事务科、交通水利科、投资项目科、土地规划科、城建城管科、现场勘验科、督查科、审管联动科;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十堰市行政审批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收入总计965.74万元,支出总计1199.28万元。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收入合计96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7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支出合计11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3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3.06%(其中:人员支出572.9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0.03%,日常公用支出63.4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97%);项目支出562.9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6.94%。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65.74万元,支出1199.2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7.63万元,降低41.23%、支出总计减少466.02万元,降低27.98%。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9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99.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99万元,占总支出的91.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0万元,占总支出的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69万元,占总支出的2.31%;住房保障(类)支出43.90万元,占总支出的3.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00.4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43.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3.07 万元,与“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9万元,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减少2.6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是我部门严格执行车改政策,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3、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业务指导等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21批次共12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自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3万元,其中:办公费15.85万元、印刷费1.07万元、咨询费0.15万元、邮电费2.27万元、差旅费18.92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租赁费1.88万元、会议费0.8万元、 公务招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3.83万元 福利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比2017年增加31.88万元,增长101.0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7年核定编制数14人,2017年9月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2018年预算按核定编制数50人计算,与编制数相关的公用经费增加,所产生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年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批复数为531.31万元,年度预算调整后为965.74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19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24.15%。从评价情况来看,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整体支出与目前政策相符, 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在社会公众及服务群众中的满意度较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内容详见附件2-1。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项目金额56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94%。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项目经费使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维持了政务服务大厅的水电暖等后勤供应正常,保证大厅各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正常办理,保证市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在机构、人员进行精简的情况下,办事效率得到了提高。
我单位拟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开,公开情况详见附件2-2。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时,我部门所有项目已执行完毕。年初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在年度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规划,动态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年末完成了绩效目标考核,实现所有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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