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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汽车产业公共技能开放性实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十行审批〔2023〕59号

日期: 2023-08-23 11:14:24   市行政审批局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批复湖北汽车产业公共技能开放性实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湖北汽车产业公共技能开放性实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现将《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湖北汽车产业公共技能开放性实训基地项目已于20234月完工,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该工程属依法补办水土保持许可手续。你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其他项目建设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依法在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二、同意防治责任范围为4.37hm2,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执行

四、该项目监督管理由茅箭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要加强后续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将有关资料向社会公开并向你局报备。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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