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不是可以不设监事?”“听说一个人可以开多家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没办法按时缴纳怎么办?”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就接受群众现场、电话咨询100余人次。
当日,十堰肆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办人徐女士在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顺利领取到了营业执照,这是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后,郧西县设立的首家注册资金认缴期限为五年的有限公司。
据悉,新《公司法》实施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同时,新《公司法》调整了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对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约束。针对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监事。
郧西县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企业需求,通过窗口告知、线上公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存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出资期限调整至新《公司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公司存在注册资本虚高的,及时指导其办理减资,持续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营商环境。
(通讯员 卢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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